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简介
一、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成立背景
2008年4月30日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京发〔2008〕8号),指出积极促进商品交易中心在京发展,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构建商品市场与金融市场有机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市场体系。在此背景下,朝阳区政府于2009年8月18日发起成立了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
二、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的政策支持
2011年2月1日市政府下发了《北京市加快国际商贸中心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11〕5号),指出依托国家部委和在京中央企业,设立发展各类大宗商品市场,五年内培育三家千亿规模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拓展要素交易领域,逐步增强对国际交易、价格、标准、规则的话语权,争取在大宗商品要素交易领域取得突破,到2015年,在若干战略资源现货交易领域逐步形成价格发现和信息发布机制。北京市(北京市商委下发)明确北商所为三家千亿规模平台之一。
(一)成立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协调推动领导小组
朝阳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长吴桂英为组长的(区国资委、商委、金融办、发改委)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协调推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各项资源,给予重点扶持。
(二)朝阳区政府、发改委给予的政策支持
为推动北商所快速发展,早日实现千亿规模交易市场的发展目标,为我市加快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做出贡献,朝阳区发改委于2011年3月22日正式下发给予北商所的扶持政策(朝发改〔2011〕163号)。给予北商所一系列面政策支持,其中针对入驻会员企业政策支持如下:
1、对入驻会员企业形成的区级财政收入贡献给予奖励。为了提升北商所的综合竞争优势,吸引会员企业入驻,将从外省市、其他区县迁入企业在我区纳税后所形成的区级可控财力部分的60%,用于对入驻企业的奖励,奖励期限为三年。
三、股东结构及股权比例
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由北京金朝阳商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北京商务中心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燕星宇世纪天和国际投资公司三家公司联合控股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其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股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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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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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朝阳商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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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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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务中心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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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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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星宇世纪天和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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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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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朝阳商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隶属朝阳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对朝阳区六家改制企业使用国有房屋产权及区属各类商业网点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负有保值增值责任。
北京商务中心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北京商务中心区管委会下属企业,主要从事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等。
北京燕星宇世纪天和国际投资公司于2009年成立,是由北京中油房山燕宾油料销售公司独资设立的专业投资公司。 |